岗位职责
1、主持编制监理规划,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。
2、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及监理人员职责权限,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;负责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,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;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,调整监理人员。
3、签发或授权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。
4、主持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,报发包人批准。
5、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、施工组织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、资金流计划。
6、审批承包人按有关安全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、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。
7、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措施。
8、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交底;组织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。
9、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,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。
10、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、暂停施工指示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。
11、组织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付款申请,签发各类付款证书。
12、主持处理变更、索赔和违约等事宜,签发有关文件。
13、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,调解合同争议。
14、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、管理人员。
15、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措施文件并监督其实施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暂停施工。
16、审批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计划,组织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的检查和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的填写;按相关规定参与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。
17、复核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,代表监理机构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。
18、参加或发包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,参加单位工程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、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。
19、组织编写和签发监理月报、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;组织整理监理档案资料。
20、组织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档案资料,并提交审核专题报告。
任职资格
1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建筑、土木、工民建类相关专业;
2、5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,有广东省监理员证及以上者优先;
3、精通工程监理,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,了解建筑法、合同法、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工程概预算相关知识;
4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能够合理、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,工作严谨、认真、细致,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;
5、责任心强、吃苦耐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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